要想理赔不吃亏 这些理赔误区可得避开

发布时间:2019.08.31

有的人保险费在年年降低,为什么又有的人却年年上涨?没少给爱车买保险,为什么还是在事故发生后花不少钱?修好了车辆,为什么保险公司不给报销?可能是中了这些车险理赔误区。

 


 

误区一:出了事故就报赔

 

有的车主可能认为,既然花钱买保险了,那肯定不能浪费。反正有保险公司赔偿,只要出事故甭管事大事小全报保险,殊不知这样却可能得不偿失。

 

其实出险费用与出险次数有关。保险公司一般会根据车辆上一年出险报案情况来确定下一年的保险费用,如果上一年度达到一定出险次数,下一年度的保险折扣就会降低,需要交保险费用就越多;反之越少。

 


 

小贴士

商业险也是一样的道理,出险次数越多,下一年度的保险折扣就越低,同时也意味着保险费用越高。因为各保险公司的政策不同,丰云行就不一一列举了,车主可自行咨询保险公司哦。

 

如果是一些轻微的小刮碰事故,各位车主可以考虑不报保险。建议维修费用在五百元内且无争议的,可以先拍照留证,然后离开事故现场,双方私下赔付和解。既不影响交通,也不担心下一年的折扣和保险费用会升高。

 


 

误区二:全险等于全赔

 

不少车主为了省心、安心、放心,会为爱车购买全险(交强险、车损险、第三者责任险、不计免赔险、车损人员险等),认为“全险我有,说走就走”,只要车辆发生事故有什么损失都报保险。

 

但其实保险公司只会按照各险种项下的保险责任范围来承担事故损失进行赔付,并不是所有损失都会赔。

 


 

即使买齐了所谓的“全险”也有很多种保险除外的情况,保险公司是不会赔付的。例如:

 

1.

被车内杂物误伤

不属于车内原有物品的杂物(如挂饰、布偶娃娃)砸伤而导致的事故,保险公司不赔。

 

2.

撞伤自家人

保险人、被保险人在保险中被称为第1者、第二者,除此之外的被视为第三者。条款中,被保险人或驾驶员的家庭成员排除在"第三者"的范畴之外。如果自家人被撞,保险公司视为免责。

 

3.

车灯、倒车镜、轮胎等零件损坏

发生事故时,损坏的只是车灯、倒车镜、轮胎等零件中的一个,保险公司不赔。


4.

驾驶员违章

醉驾、毒驾、逆行、借车给没驾照的人而发生意外等,保险公司不赔。

 

5.

没有及时报保险

发生交通事故超过48小时未报保险的,保险公司不赔或部分免赔。

 

误区三:修理后再报销

 

一些新手车主由于没有理赔经验,第1次遇到交通事故的时候往往是先自行找维修店对车辆进行修理,然后才找保险公司报销费用,这样的做法其实并不妥当。

 

因为车辆出险到联系保险公司,如果超过了48小时,保险公司很可能会拒绝赔偿。而且,如果保险公司认为维修费用高出定损费用的话,其中差价部分也将由车主自己承担。

 

 

 

正确的做法是向交警部门和保险公司报案,待交警开具事故责任认定书、保险公司派遣人员查勘定损后,再对车辆进行维修。

 

严格按照保险公司的出险流程,可以避免不必要的损失。

 

误区四:随意认全责

 

有些车主嫌事故处理过程太麻烦,出事故为图方便(或对方没买保险,出于好心)就随意认全责,以为有保险公司赔付即使认全责也无关紧要,这种想法是不对的。

 

涉及人员伤亡的事故,决不可轻易认全责,一定要等交警按程序来定责。

 


 

如果撞了人,即使伤者在事故现场只有一些磕碰之类的轻伤,也不能保证以后不会出现当时未察觉的问题。当你揽下了全责,后期出现问题后产生的各种额外附加费用保险公司是不会赔偿的。

 

而且,如果随意认领全责,事后对方又提出一些无理要求,保险公司也是不予以赔偿的。

 

 

为爱车买保险,给爱车一份保障,在发生事故后能减少不少损失。但很多车主在购买保险后都不会看保险条款,等需要出险理赔时,往往不知所措,容易吃亏。

 

要避免此类情况,建议车主们平时多了解保险专业知识,避开这些理赔误区,少花冤枉钱,在理赔的时候做到心中有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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